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顺义区2015年城镇地区垃圾分类项目240升分类垃圾桶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顺义区2015年城镇地区垃圾分类项目240升分类垃圾桶 项目编号: ZB-15-277 二、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财政预算资金: 包号 招标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个) 单项控制金额(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第一包 ZB-15-277-01 240升分类垃圾桶(一) 3000 91.50 否 第二包 ZB-15-277-02 240升分类垃圾桶(二) 3000 91.50 否 第三包 ZB-15-277-03 240升分类垃圾桶(三) 2000 61.00 否 合计 244.00万元 说明: (1)本项目各包均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特别声明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共3个包次。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中任何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但每一包中的货物不得拆包。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包次,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包号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顺义区2015年城镇地区垃圾分类项目240升分类垃圾桶购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三、 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西街9号 电 话:010-81498837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1104室 邮 编:100031 联系人:王旭 电 话:010-63832288-8678 传 真:010-83897190、18500509454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本国生产厂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六、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 月7日至2015年9月14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1104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 9 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通顺路西侧仓上小区服务楼2号(鑫浩投资中心)多功能厅。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40分和经济部分30分)。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税务登记证;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事项为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检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此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北京市财政局(www.bjcz.gov.cn),顺义区财政局(http://www.caizheng.bjsh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告。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9 月7日
批复文号顺发改【2015】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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