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垃圾处理场推土机采购,政府采购编号:JYXJ-ZZ1509248,委托代理编号:JYXJ-ZZ1509248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垃圾处理场推土机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 JYXJ-ZZ150924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推土机 1台 490,00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询价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 目号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参数 服务 合同条款 1 推土机 1、额定功率(kw/rpm):148/1850; 2、燃油消耗率(g/kw﹒h):≤215; 3、最大扭矩(N﹒m/rpm):920/1150; 4、推土铲形式:直倾铲; 5、最大牵引力(kn):147。 1、服务质量达到货物制造商公开的服务标准;不低于生产厂家的“三包”服务时限。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2、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供应商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到场服务。货物维修应提供相应代用设备。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供货到位。 2、保修期:整体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一年。 2 询价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是(√ ) 是( √) 否() 否()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08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株洲市垃圾处理场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明照乡新市村。 联 系 人:郭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08室 联 系 人:杨启龙 黄 敏 联系电话:0731-22957847、22957848 传 真:0731-2295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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