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蓉城镇百花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公开询价函 采购编号:青购(2015)第1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我中心就青阳县蓉城镇百花村太阳能路灯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经营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报价须知 1、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⑴报价供应商须是太阳能路灯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⑵报价产品(太阳能路灯)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⑶报价供应商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无此资质,需联合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并提供以产品制造商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协议。 ⑷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⑸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及产品许可证,符合验收标准;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所投货物或服务。投标报价时并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产品合格检验报告、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提供)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盖公章)。若是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不按规定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成交供应商原件备查。 3、对本项目感兴趣合格的供应商,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为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含税报价),报价可传真或密封送达至本中心。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询价函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且报价函不可撤回。 5、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为17万元,在完全响应采购内容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6、付款方式:供货完毕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次性支付90%合同款,余下10%作为质保金,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7、报价供应商在投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请于2015年9月17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报价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以下任一账户:①开户名称: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20000356025910300000026。②开户名称: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青阳县支行,账号: 34001767308053001098。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投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产品安装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退还。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论中标与否,一切费用均自理。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1、采购内容清单: 采购项目及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及安装地点 灯杆Φ70*165mm,厚度4.5mm,整体热镀锌防锈处理,表面静电喷塑,灯杆高度6m,下口径165mm,上口径70mm,管壁厚度3.5mm, 法兰:300*300*s14,热镀锌喷塑钢质.寿命20年以上,抗风力≥150Km/h,做防雷地接,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50根青阳县蓉城镇百花村 灯具Φ30*100mm,单臂灯LED太阳能系统保证储能供电亮灯每天7小时,连续阴雨天不低于7天以上。50只 太阳能板160W,太阳能板功率120W,单晶硅 A片17.5V,一块,转换率18%以上寿命25年以上,5年保质期,电池板有自动清洗功能带用具。抗风力≥150Km/h。50块 LED光源80W,LED灯头DC12V50W,大功率1W/粒,压铸铝壳及钢化玻璃透光灯罩,3年内免维护及更换。50只 控制器24V,微电脑智能防水控制器,太阳能灯具专用恒流一体控制器, 规格12V/10A,具有光控和时控恒流一体化功能,系统全自动运行;具有防反接、反充、过放、短路、防雷、温度补偿等保护功能。特定针对区域光照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不少于3年保质期.50个 电瓶(蓄电池)蓄电池规格150AH,太阳能专用免维护胶体蓄电池12V150AH一块,保证5年以上使用寿命,3年保质期,3年内免费更换蓄电池. 蓄电池通过国家权威部门的检测。50个 地理件22cm*45cm 孔宽30cm*30cm 高80cm,M18圆钢滚丝,按规格焊制50只 杆内线护套线规格1.5㎡铜芯线 国标(配套)。50只 电池箱电池盒压制成型,全密封防水,有较好的保温作用,寿命25年, 电池盒埋于地下,水泥浇筑,钢筋混凝土盖板(带封边)。50只
2、太阳能路灯整体效果图
3、备注: ⑴如有品牌,仅作参考,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产品,但这些替代产品要优于或同等于本次采购技术规格要求。 ⑵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⑶报价供应商可以采用采购人提供类似产品款式的专利产品,但应确保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受到专利产品投诉,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 1、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报价函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传真或密封送达至本中心,逾期我中心概不受理。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9月17日上午10:00。 2、供货时间及要求:确定成交后,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青阳县蓉城镇百花村)并安装。 3、具体质量要求:质保期限按厂家规定执行。货物必须是按有关质量标准所提供的正品,同时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质检部门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 4、报价函经询价小组现场评审,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监督下按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由我中心发放《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采购项目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凡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行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采购代理机构: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汪禾根 、张彩学 联系电话:0566-5020573 (兼传真) 地址: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路新政务中心大楼三楼(交易受理中心)
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10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致: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 ”(采购编号: )采购询价函,接受贵方“询价函”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品名具体参数数量单价(元)合价(元)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二、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报价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