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及有关规定,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阳县市政管理局委托,就宜阳县城区新建主干道垃圾桶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宜政采[2015] 119号 二、招标项目:宜阳县城区新建主干道垃圾桶采购安装项目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拆除、采购、安装垃圾桶一批,含混凝土基座。(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之内交货安装完毕。 六、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2、投标人应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次项目必须是垃圾桶类产品的生产商、代理商或销售商,代理商或销售商须取得垃圾桶类设备生产商对本次项目的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办法: 1、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明资料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 9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30日15:30。 九、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第一开标室 十、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宜阳县市政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 田先生13592088813 集中采购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0379-689373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