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2015年飞机防治第三代美国白蛾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夏邑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夏邑县林业局的委托,就“夏邑县2015年飞机防治第三代美国白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购(2015)093号 二、项目概况 总防治面积约10万亩,全县涉及:1、火店镇全境、韩道口、北岭、孔庄三乡镇东部及车站、杨集、王集三乡镇结合部共96个行政村;2、县级以上道路廊道林及主要沟河防护林;3、连霍高速两侧50米内树木。预计总投入65万元(含药剂费用),其中防治对象为美国白蛾,费用全部为县财政支付。采购人根据虫情变化可以适当调整具体飞防区域、飞防时间,但要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 采取直升机超低容量喷雾,作业高度距树冠10-15m,雾滴直径20-60μm,雾滴数量不少于 10 个 /cm2,机型贝尔407,载药量不小于600公斤; 药剂为25%甲维●灭幼脲悬浮剂和1%苦参碱可溶剂,药剂需三证齐全,含林木登记,防治对象美国白蛾(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企业/行业标准)。用药量不少于50g/亩,喷洒量不少于330g/亩,作业区域内药剂喷洒均匀,施药位置准确。漏喷率控制在10%以内。 报价以每亩收费进行报价,计算以实际喷洒亩数=每架次载药量(毫升)÷亩喷药量(330毫升)。 预算资金:65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以上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必须全投。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9月14日 —2015年9月16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夏邑县政府采购中心(夏邑县康复路中段23号) 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七、谈判地点:另行通知 九、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飞机使用权证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注意事项: (一)购买谈判文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谈判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谈判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做在谈判性响应文件中):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具有航空资质的法人;或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格的企业法人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后期服务管理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谈判供应商提供所使用农药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企业/行业标准(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单位公章)及生产厂家授权书。 6、谈判供应商具备经营经济实力,能拥有2架(含)以上飞机的所有权(提供购机合同、发票或权威机构证明),拥有足够数量的飞机所有权或使用权(提供权属证明)及相应的飞行员队伍能够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确保约定数量的飞机同时投入作业,飞行员必须有5年以上防治飞行经验。成交后须缴纳成交额15%的履约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8、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答疑,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有疑问,请与夏邑县林业局联系。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夏邑县林业局 联系人:邵先生 电话:13598351919 监督部门: 夏邑县监察局: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0-6213142 夏邑县采购办: 联系人:毛女士 电话:0370-6212452
夏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