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余江县林业局毛竹林生态经营技术推广与示范项目〔化肥〕采购(采购编号:JXZYYJ2015-07-08121-2)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依据余江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鹰购2015B余购133001号采购计划和批准的采购方式,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余江县林业局的委托,就余江县林业局毛竹林生态经营技术推广与示范项目〔化肥〕采购(采购编号:JXZYYJ2015-07-08121-2)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询价。 一、采购编号: JXZYYJ2015-07-08121-2 二、采购项目名称:余江县林业局毛竹林生态经营技术推广与示范项目〔化肥〕采购 三、采购内容: 采购名称规 格单价控制价采购总价技术参数 毛竹林生态经营技术推广与示范项目〔化肥〕采购100斤/袋2400元/吨20万元整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是从事本项目行业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5. 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据(证明); 6. 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7. 经审计部门审核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2015年新注册的投标供应商不需提供); 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 9.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证件(书)等材料提供完整的一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六、购买询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5年 9 月 15 日—2015年 9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30~11:00,15:00~16:30(北京时间)到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联系人:邹先生 18107017252。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询价时间:2015年 9 月 23 日下午15:00。 八、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和询价地点: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购买了询价文件而不参加询价的单位,请在询价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询价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余江县林业局 联系人:万登发 联系电话:1387001318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毕明水 电话/传真: 0701-6466068 电子函件:1556381340@qq.com 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天洁东路雅典城64-65店面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