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蕲春县彭思镇白石岭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对蕲春县彭思镇白石岭村路灯采购组织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即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蕲春县彭思镇白石岭村路灯采购与安装
二、采购项目编号:QCXZJYCG(2015003)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内容:建设地点是白石岭村,路灯31盏(其中包括业主原购买12盏由中标单位负责安装,并更换灯头、灯座、电缆电线),预计投资人民币约6万元,供货期为30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是合格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销售商;
3、具备合格有效供货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内容必须具备本项目包含的经营资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
六、报名时间:2015 年 9 月17日起至 2015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止每天上午8:30时~11:30分,下午3:00时~5:30时。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地点: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老交通局院内一楼) 或2015年9月23日到蕲春县彭思镇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刘佑强)处获取交易文件。
七、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后2015年年底前付2万,2016年付2万、2017年年底前付2万。资金来源为自筹。
八、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 25日下午15 时30分止。递交地点:蕲春县彭思镇财政所。
九、询价开始时间: 2015 年 9月25日 下午15 时30分始。
十、询价地点:蕲春县彭思镇财政所
十一、路灯规格:
1.单臂路灯杆采用不薄于4mm钢板;
2.灯杆下口径不得小于190mm,上口安装口径不小于60mm;
3.灯杆底座钢板不得小于22mm;
4.灯杆经热镀锌后表面做喷塑处理;
5.光源采用美国普瑞芯片;
6.电缆采用国标2×16㎡铜芯带铠电缆;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人:丁书记:18986547295
蕲春县彭思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王主任15997381435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刘佑强:071371835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