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的节能照明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节能照明灯具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XYZC2015(GL)-A00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100000.00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节能照明灯具一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号货 物 名 称数量单位 1太阳能路灯220杆 2一体化太阳能庭院灯30套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 2015年9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购买文件不接受邮寄。 4、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文件发售时间内开具的均有效)方可购买。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 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9月30日下午17时00分前到达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9日上午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0月9日上午10时30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开标。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阳文辉 联系电话:0773-7925086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燕华 联系电话:0773-2827137 传真:0773-2816625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