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园林局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的 竞争性谈判公告 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永城市园林局委托,就市区道路清扫车及电动四轮吊桶车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参与竞标。 一、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5】111号(CZ) 二、采购项目:永城市园林局道路清扫车及电动四轮吊桶车 三、采购内容:包1:3吨道路清扫车6辆,采购控制金额:2181000.00元;包2:电动四轮吊桶车14辆,采购控制金额:1022000.00元;包3:240升全新料垃圾桶504个,控制金额118440.00元。具体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包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为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包2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包3注册资金100万(含100万); (3)、包1、包2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包1具有2012年5月份以来投标人获得省级(含)以上工商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5)、包1具有售后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认证证书, 企业取得3C认证。 (6)、包2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所投车辆须具有制造许可证(同时具备A+B级),能提供车辆合格证; (7)、包2投标商为中国城市协会会员单位,提供所投产品环保机械产品检验证书和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投标时样品车辆要求到开标现场。 五、资格证明文件的提交:购买标书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包1提供《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认证证书,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包2所投车辆须具有制造许可证(同时具备A+B级),中国城市协会会员单位,所投产品环保机械产品检验证书和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六、招标文件发售及接受信息: 1、售标书时间:2015年9月22日-2015年9月24日下午。 2、售标书地点: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城市财政局一楼)。 3、标书售价:每包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签到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00时(一楼采购中心) 5、开标时间: 2015年9月29日上午9:30时 6、开标地点:永城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园林局 候先生 电话: 15225255559 采购中心 祝女士 薛先生 电 话:(0370—5110937) 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