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杭州市富阳区永昌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富阳区永昌镇垃圾桶采购项目 项目地址乡镇街道,市级机关 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2.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3、具有垃圾桶生产能力且注册资金≥50万元的生产厂家;或有营业执照且产品有销售厂家提供的质量等方面相关检测文件的门市部。报名地点:杭州市富阳区永昌镇人民政府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必须由永昌镇人民政府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3、样品在报名前先送达永昌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采购人公章4、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5、企业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所提供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7、样品图片请与代理机构联系索取。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及有关材料前来报名,资料不齐全或超过时间的一律不予报名。 报名日期2015-10-08 08:00:00至2015-10-10 16:00:00 开标日期2015-10-14 14:00:00 投标、开标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永昌镇人民政府食堂2楼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0.5万元 联系方式0571631392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