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单 编号:HMXJ2015110-1 报价单位(公章): 单位:元 设备 名称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数量单价总价 双排座自卸式垃圾车见技术指标1 合计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5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注册资金达4000万元(含)以上环卫特种车辆专业生产厂家,同时必须是所投品牌的生产厂家。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提供用工合同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所投设备技术偏离表,本项目所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交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时还另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6日 上午9:00。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设备费、改装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18.5万元人民币。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5.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6.供应商中标后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凭采购单位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据格式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中下载)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7.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对双排座自卸式垃圾车包修包换,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包修。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培训到位,并经业主组织相关专家验收通过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9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设备正常运行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9.本项目必须于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安装调试结束。如不能按时交货,将作经济处罚及1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10.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供销合同书,并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 11.咨询电话:0513-81261503 采购单位电话:0513-82601319 海门市三厂镇环境卫生管理处 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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