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该项目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点击下载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五个工作日。相关内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ZJ2015XJ019 二、 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 三、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名称数量 1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65套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供应商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①~③企业资质及条件的独立法人: 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③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永安大厦A座二楼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 询价文件发售价格: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八、 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下午14:30起; 2、 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下午15:00; 3、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永安大厦A座二楼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室; 九、询价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十、询价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旁永安大厦A座二楼韶关市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室。 十一、 投标人必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报价文件和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人:温小姐 电话:0751-8313653 2.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韶关市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1-8224450 传真:0751-8224450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永安大厦A座二楼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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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