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现就安吉县交通客运枢纽中心景观亮化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JCZX2015-029 二、采购组织类型 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1景观灯地埋灯、投光灯、线条灯等1批 2照明灯具庭院灯、路灯、高杆灯等1批 备注1、本项目总预算为180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标。 2、所有设备包括灯杆内接线盒、熔断器、镇流器等连接电器。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三年及以上LED灯具生产经验的的专业制造企业; 3、LED路灯产品须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四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2015年10月23日下午17:3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0572-5028961。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4日下午13:30时整,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4日下午13:30时 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十一、资格后审。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35000元,可用银行汇款,转账,网银付款等形式缴纳(拒收现金)。缴纳时间最迟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以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为准)。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1205290009000204676 十三、招标代理费用 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安吉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72-5309053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似楠 联系电话:0572-5021169 传真:0572-5028961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交通局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