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南新区部分主干道道路路灯节能照明节电器采购已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盐南管【2015】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南新区部分主干道道路路灯节能照明节电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城南新区部分主干道道路路灯节能照明节电器采购,主要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输、保险、直至验收合格、负责运行两年、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服务、维修保养、业务培训等一切伴随服务。 2.2交货或服务地点: 工地现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前等相关伴随服务。 2.4标段划分: 本采购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造价约450万元。 2.5其他: 主要为城南新区南环路以北胜利路、新都路、文港路、新园路、盐渎路、海洋路、纳海路、景观大道等道路路灯节能设备采购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内容;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销售证明或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以及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捌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6663529)。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6日 。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货物与服务类会员注册、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操作,链接地址: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35f92fd9-c4f7-4e81-a3f7-a3ce3e0bc9f1&categoryNum=00200800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 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公共资源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 交易管理办公室411室(新龙广场D1楼) 华邦国际东厦A区1602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倪慧 电话:0515-86660096 电话:18724153968
2015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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