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根据进贤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5]142号计划函要求,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进贤县白圩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进贤县白圩乡人民政府垃圾车及垃圾箱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JXZFCG2015-D142 二. 采购项目内容:垃圾车1辆及垃圾箱40只 三.投标人可在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17时止(工作时间)带U盘到进贤县政府采购部下载招标文件。 四.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质资料: (1)提供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提供2015年4月至6月已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社保发票原件(投保人数需在50人以上)。 (4)投标企业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产品授权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投标主体的资格要求。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标准(人民币):2900元。 开户行: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场分社 户名: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3797500000001779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银行进账方式缴纳,务必于开标前到账并在备注栏注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账)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后无息退回。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标书及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下午14:00 七.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下午14:00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第二开标室(进贤县人民政府广场西侧) 九.下载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进贤县政府采购部,否则我部三年内不接受该单位的投标。 联系人:熊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91-8567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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