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马山县周鹿镇生态乡村亮化项目采购询价公告[SYH(Z)ZB2015005X]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马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的批准,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马山县周鹿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对马山县周鹿镇生态乡村亮化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马山县周鹿镇生态乡村亮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YH(Z)ZB2015005X 三、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一批(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预算价759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的报价人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请于2015年 10 月 26 日至2015年 10 月 28 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7号四楼)购买询价采购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前往报名并购买文件:(1)介绍信原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5) 产品厂家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供货证明和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产品厂家公章;(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8)报名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人员,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银行缴费底单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材料(2015年1月-2015年9月);(9)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由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报价人、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日期内)。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收原件,其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 10 月 30 日上午 09时30分前来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7号四楼开标厅)递交,逾期不受理。 七、截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 10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7号四楼开标厅)截标。月 30 日上午09时30分来 八、竞标保证金: 1、竞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报标人应于报价截止前一天将竞标保证金以基本户电汇、转帐的形式转入以下账户(从基本户电汇、转帐的以基本户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银行帐号:78860188000155152 3、报标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天把竞标保证金交到本公司帐户上,并携带缴款凭据原件于截标前到本公司财务部(电话:0771-2846166)换取收款收据或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财务部开具收款收据或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以保证金到帐为准,因此报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本中心帐户上的时间),并将收据复印件按要求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并带收据原件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九、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采购代理单位: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工、蒙工; 联系电话:0771-2869156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采购单位:马山县周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詹任南 联系电话:0771-6880033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马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采购单位:马山县周鹿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