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受略阳县高台小学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略阳县校园景观石及雕塑制作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经营范围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阳县校园景观石及雕塑制作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采LYCG(2015)16号 三、采购人名称:略阳县高台小学 地址:略阳县电厂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兴中 0916-482772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略阳县电厂路县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杰 0916-483418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校赋景观石1座、校园文化建设雕塑3座的制作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具备本项目内所有商品的经营范围。 (三)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若有过期或缺项,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开标时须提供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开标时须提供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开标时须提供原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报名与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1月6日(工作日)。 2、发售地点:略阳县电厂路财政局院内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换。 八、投标及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14时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许杰 2、联系方式:0916-4834182 3、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略阳国库支付局 开户行名称:建设略阳县支行 账号:61001657711052504649 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