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合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合水县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HY-20151012。 二、招标内容: 采购压缩式垃圾车2辆。(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486000.00元。 四、评审方法:低价中标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d.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e.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函(原件)。 (2)投标人需是以上物资生产企业或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a. 生产企业需具有生产许可证; b.代理商需具有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及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雄越小区A1单元2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不寄售。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6日上午09:30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宏瑞酒店(庆阳市西峰区广场南路与安化西路交汇处)。 九、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1)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9000.00元)于2015年11月4日17:00之前汇入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对于未能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响应。 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银行其他结算方式(持电汇凭证换取收据)。 账户名称: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峰开发区支行 账 户:2709130129000020157 投标人须要求银行在转账时注明投标人名称和账号,以便查询。不得由投标人(投标单位)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或个人代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a、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交纳了招标代理费后即予无息退还。 b、 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 合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路伟 电 话:13519345003 代理单位: 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婷 电话:15193618761 0934-6665222
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