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XZFCG201509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在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28日起至2015年11月03日,上午09:00~12:00、下午3: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2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封面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每页均需盖有投标人法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须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核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23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上午9时30分~10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23号)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2)2670023 传真:(0752)2670933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23号 邮编:516008 开户行:市建行南湖支行 帐号:4400 1718 9110 5300 1296 采购人: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2)2796551 传真:(0752)2796555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 邮编:516001
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