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景观照明三遥控制设备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4]181号文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景观照明三遥控制设备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4]181号文批准,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现对景观照明三遥控制设备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 景观照明三遥控制设备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8402218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7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为广州市各区未安装“三遥”控制设备的重点区域照明光亮工程选定“三遥”控制设备的供货商。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4.1本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 4.2招标内容:本项目包括景观照明三遥控制相关设备的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设计联络、包材料、制造、包装、供货、运输(包括装卸)、仓储、督导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结算及决算、质保期保障及相关服务内容。 4.3 景观照明三遥控制相关设备,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4招标控制价: 暂定220万 元。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各区。 供货时间: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15 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15 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上午:9:30——11:00 ,下午:2:00——4:00 。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适用于资格后审方式):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若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市政照明三遥控制设备(三遥控制终端设备是一种照明(路灯)监控(监测)终端设备,主要功能包括遥控、遥测、 遥信功能。)的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gzzb.gd.cn)(一式二份); (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原件核对)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式二份)。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电话:020-84022071,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海城街2号海城花苑裙楼二层。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企业所在地、投标地或工程建设地任意一地的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及法人代表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相关附件投标人声明(附件一).doc 发布人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