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管理中心2015年融雪剂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鞍山经济开发区采购中心受鞍山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管理中心的委托,对鞍山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管理中心2015年融雪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内容: 项目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管理中心2015年融雪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KCG-2015-A012 采购人:鞍山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管理中心 预算金额:60.5万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融雪剂550吨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 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一)报名时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 3. 经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返还,(初审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每日8: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01室(自带U盘)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地址:鞍山市千山区建设大道709号。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并提供原件以备审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5年11月11日9:30时,在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01会议室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到达。 六、本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经济开发区采购中心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建设大道709号 电话:0412-8486629 联系人:高嵩 鞍山经济开发区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