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09627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湖北 | |
工程名称: |
湖北黄石大冶市尹家湖西岸景观带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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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xml:namespace>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5〕A1091号计划函要求,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大冶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拟就大冶市尹家湖西岸景观带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冶采【2015】261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尹家湖西岸景观带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大冶市尹家湖西岸景观带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项目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及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四、预算金额:68.7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谈判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叁级(C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 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C级(含)及以上安防备案证(需提供资质证书或备案证原件); 3.供应商必须取得所投主要设备(200万网络智能枪机、200万红外高清网络智能球机、网络存储服务器)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4.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枪机、球机以及NVR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6.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五章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15时00分(14时30分开始接受谈判响应文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4室 九、谈判时间:2015年11月17日15时00分 十、谈判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余欣军 电话:13872083235 联系地址:大冶市城市管理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14--3188077 联系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9日 | |
报名期限: | 2015/11/9至 2015/1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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