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黎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黎川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京川大道人行道景观灯采购项目(采购编号:LCXZH-2015- G026)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LCXZH-2015-G026 二、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技术参数预算 1景观灯只95详见招标 文件“采购项目需求”67.7万元 2路灯监控GPRS终端台2 注: 技术要求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人必须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材料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报名方法: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站(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收取后不退),投标现场支付。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站(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若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电子评标无法继续,经采购人请示相关监管部门同意后,改为纸质评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若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将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八、已下载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提交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单位: 黎川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黎川县京川大道289附4 联系人:孔景星 联系电话:13340182839 招标代理机构: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黎川县国安新城24栋2单元306 联 系 人:黄凡 15932975666 电 话/传真:0794--7518396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