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12338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于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垃圾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于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垃圾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委托,就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垃圾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F-GB201511100471(LW)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一:垃圾桶 一批; 本标段采购预算59.08万元
标段二:垃圾桶 一批; 本标段采购预算:31万元。
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标段进行投标,但必须投所选标段的全部货物和服务,具体采购数量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为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报名单位准备好报名资料送达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报名。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报名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3、质疑时间:投标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五、招标文件的发布:报名单位直接从公告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2月 3 日 09:30;
七、投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大厅窗口(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号)
八、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 日 09:30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一:壹万元;标段二:陆仟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户 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
账号:201000107040989
开户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已加入浙江省供应商库则无需提供);
3、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交供应商报名登记表1张(加盖公章);
5、其它应提交的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联系方式
采购 人: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
联系 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6966777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联系 电 话:0577-85698967,15825621907
传 真:0577-85695867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1
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垃圾桶项目采购文件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垃圾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5年11月16日下午16 :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联系人: 马女士 电话:0577-85698967 传真:0577-85695867 三、拟采购项目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见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需求部分, 附采购文件
|
报名期限: | 2015/11/12至 2015/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