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灵川县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站二期配套设备及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灵川县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站二期配套设备及车辆采购 项目编号:ZYCGL2G20150822 采购内容:采购垂直式垃圾压缩设备1套、自卸式垃圾转运车2辆,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 2015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80栋-2)。 3、发售事项: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企业地方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购买文件人员2015年5月至10月在本企业所缴养老保险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核验后退还),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帐、电汇形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采购预算金额的1%(须足额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5年12月2日10时00分前递交并到达以下帐号: 开户名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帐 号:45001635207050705079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3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80栋-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3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80栋-2)公开开标。 七、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传真:0773-3639323 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5单元3401-3407房 (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80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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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