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政用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政用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RZK2015-045 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预算:第一包 18万元; 第二包 4.86万元。 采购内容:第一包 双排货车4辆; 第二包 电动快速保洁车9辆。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套,售出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在供应商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5年11月18日上午9:0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济南路369号)四楼会议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18日上午9:30。 八、开标日期及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11月18日上午9:30在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济南路369号)四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会议。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 购 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日照市郑州路79号 联 系 人:申加贤 联系电话:0633?3601829 2、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 系 人:张嘉慧 高孝孝 联系电话:0633-8139369 传 真:0633-8165369 电子邮箱:hyharz@163.com 十、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发布人:日照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3日 09时04分41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