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路灯 采 购 方 式┊网上询价采购 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询 价 公 告 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受采购人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网上询价采购,请有政府采购准入资格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一、采购代理机构: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黑龙江省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采购项目及预算:路灯 采购预算金额:11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编号:201511491 五、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预算、供应商报价表及售后服务承诺请查阅下列网址:(将下列网址复制到浏览器地址栏后查看:http://www.hljcg.gov.cn/hljcg/news/xzzx_list.jsp?xzzx_lb=下载中心)。 六、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七、资格审查方式:预成交供应商须在报价当日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不能按时提交按放弃预成交供应商资格处理。 1、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生产或销售照明设备的资质;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签订合同需原件)被授权签合同需提供被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本地供应商可提供上述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八、履约质保金及期限:合同金额的5%(工程类为10%,货物类、服务类为5%)。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无息返还。中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不接收现金或个人账户交款 户名: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账号:0910001629264018092 开户行:工行七台河财政分理处 (存款单需注明11491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履约保证金) 汇款后,汇款底联传真到0464-8688135 九、质保范围和期限要求: 质保期两年。 十、报价时间:2015年11月19日8:30-10:00时。超时不予受理。 传 真: 0464-8688116 0464-8688115 十一、评标程序及成交办法: 1、采取:“封闭式”报价,即:询价室自动接收传真。截止报价时间,由采购人代表,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一起进入询价室,按询价采购操作程序整理供应商报价文件,核对技术要求,填写价格比较表,由询价小组评议定标。成交办法:按合计报价进行比较,在满足采购项目技术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价格的供应商作为预成交或成交供应商;如果同时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合格报价,报价时间在先的为预成交或成交供应商。 2、如果参与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3、对预成交供应商资格在报价当日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预成交公告公示三天,无疑议进行成交公告,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按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处理。 4、供应商所传报价必须为打印字体,手写字体无效。 十二、验收、付款: 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送货、安装、调试时由采购单位自行检查验收,采购办、采购中心视情况抽验。经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由采购单位自行支付货款。 十三、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咨询:0464-2900595 商女士 采购项目咨询:0464-8688136 季女士 履约保证金缴退咨询:0464-8688135 赵女士 监督电话:0464-8688133 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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