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15076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内蒙古 |
工程名称: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环城水系绿化管理处河道护栏公开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受呼和浩特市环城水系绿化管理处委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公开方式采购河道护栏项目。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竞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述1、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5】-政采-公开-2652、项目名称:河道护栏3、批准文件编号:呼财购准字(电子)【2015】00628号4、采购内容,具体分包如下:第一包 东河段如意和大桥至园二路桥间河道护栏预算价:156.4万元;第二包 西河中心水域段、赛罕段园二路桥至6号坝(麦迪逊花园南侧)间、赛罕段金桥大桥至呼伦南路大桥间预算价:329万元;详细数量及参数、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符合本项目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自行从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www.ggzyjy.com.cn)政府采购页面获取。 四、投标人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预审材料:1、预审时间:2015年 11 月 18 日至2015年 12 月 7 日每日上午9:00-12:00,14:00-17:00(星期五下午及节假日休息)。2、预审地点: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投标报名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预审文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第一包营业范围包括“石材”、第二包营业范围包括“铁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2)委托代表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投标人通过预审后,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一包,15000元;第二包,30000元。(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账 号:59060154900000277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账 号:154022543601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471900299910886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路支行 账 号:12154000000198798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开户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 账 号:592080100100002615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要求,在预审时间截止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凭银行存款进账回单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缴、退费窗口换取收据,网上登记后视为缴费成功,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份正本,6份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2015年 12 月 9 日14:30 分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1)开标时间:2015 年 12 月 9 日14:30分(2)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2 号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 李志杰联系电话:(0471)4669489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保证金咨询联系电话:(0471)4660127 |
报名期限: | 2015/11/18至 2015/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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