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垃圾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杨浦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必须包含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报告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详见杨浦区政府采购网: www.procure.gov.cn “政策法规”《杨浦区政府采购企业信用评估指南(2015版)》,投标时必须提供。) (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的最终制造商厂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垃圾桶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1-20151116-1349(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3、预算编号:11-53447A52382,11-53448A5238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件号货物名称数量 预算(万元) 1环保材料废物箱1500只112.5 2240升垃圾桶5000只130 5、交付日期:杨浦区指定地点 6、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后15天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1-1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2-08,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2-09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2-09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并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订成册一正三副, 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 (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 (3)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杨浦区双阳路393号 地 址: 邮 编: 200043 邮 编: 200093 联 系 人: 沈炳飞 徐一勇 联 系 人: 钟祖强 电 话: 35888829 63214024-801 电 话: 65018811-1602 传 真: 35888829 传 真: 65636267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本报告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本报告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本报告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