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崇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崇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现就其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项目进行询价,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D2015-CY-X176 (二)采购内容: 品目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一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国产产品)2辆外形尺寸(长*宽*高)mm :4520×1620×1950(±60mm)(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为准或CMA认可的检测报告检测数据为准) 轴距(mm):≥2600 最高时速(Km/h):80(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为准或CMA认可的检测报告检测数据为准) 满载续航里程(Km):120(工况法)-150(等速法) 最大总质量(Kg):≥2400(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为准或CMA认可的检测报告检测数据为准) 整备质量(Kg):1770(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为准或CMA认可的检测报告检测数据为准) 额定载质量(Kg):≥550(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为准或CMA认可的检测报告检测数据为准) 驱动电机类型:交流异步牵引电机 驱动电机功率(KW):10(额定)-20(峰值) 最大爬坡度:20% 最小转弯半径(m):6.6 最小离地间隙(mm):≥150 驱动型式:4×2后轴驱动 助力转向:带电子方向助力 轮胎规格:165/70R14LT,165R14LT 动力蓄电池类型:三元镍钴锰酸锂离子电池 电池电压/容量(V/Ah):74 /252 箱体容积(m3):约496000.00 合计金额(元)人民币贰拾柒万叁仟陆佰元整(¥273600.00)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询价通知书的购买时间: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崇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100元/本,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仟肆佰柒拾圆整(¥5470.00);须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响应供应商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的前一天17:3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5年12月9日15: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崇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询价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法: 采购人:崇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崇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13879757087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崇义县阳岭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吕洲 电话:0797-3827987 传真:0797-3827987 邮箱: gzjdcy@163.com 开户行:赣州银行崇义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51000103080001239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