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的委托,拟对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垃圾清运机械设备项目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LHCGZX2015056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垃圾清运机械设备项目第二次询价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454000元,超过预算投标报价无效。 四、采购数量: 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 1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辆2 2配套可卸式车厢辆20 3三轮摩托货车辆4 4人力三轮保洁车辆30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生产经营销售本投标项目产品的制造商或有资格的供应商; 3、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供应商必须到人民检察院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8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到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陆河县城朝阳路9号办公大楼(县政府大门右侧约100米处)五楼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八、提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下午15时。 九、提交询价文件及开标地点:陆河县城朝阳路9号办公大楼(县政府大门右侧约100米处)五楼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下午15时。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8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陆河县城朝阳路9号办公大楼(县政府大门右侧约100米处)五楼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660-5608811 九、采购人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922698638
发布人: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