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西车辆段招标办公室拟对LED路灯进行集中竞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LZXCLDCLK2015-12-03 二、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计数量 备注 1 LED路灯 带电子镇流器 100W 套 54
三、采购物资质量要求: 1 总体要求: 所有灯具应符合GB7000系列国家标准和3C认证或欧盟ROHS认证,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要求中没有规定,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原件给招标人。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要求时才能为招标人所接受。 2 执行标准 1)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规范》 2)JB1045《电工产品化工气体腐蚀试验方法》 3)QBT3741-1999《灯具电渡、化学覆盖层》 4)QBT3741-1999《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5)GB17743-1999《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 6)GB/T《光源显色性评价方法》 7)GB/T 7922-2003《照明淘汰颜色的测量方法》 8)GB/T7922-2009《光亮度计检定规程》 9)GB7001《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10)CIE127-1997《LDE测试方法》 11)GB7000.1-2002《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12)GB7000.5-2005《道路与街道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 3 技术要求 3.1 LED路灯芯片的技术要求 采用功率型LDE芯片封装技术,选用低热阻、散热良好、耐高温、抗高压的封装及高折射率、抗劣化封装材料(如硅胶、硅酮树脂、高透光的玻璃或亚克力等合成材料),提高出光效率和降低热阻,保证功率型LED工作的稳定性、可靠性、高效性。 1) 采用多晶集成芯片。 2) 允许工作结温不小于125℃。 3) 采用单颗粒LED芯片结构,每颗芯片功率≥1W,LED的发光交流≥100lm/W 4) 灯具的整灯光效≥71 lm/W 5) PN结至封装底座的热阻:≤10℃/W 6) 使用寿命:≥50000h时,光衰小于初始值的30%。 3.2灯具品牌 投标人可自行采用国内外名优产品。 3.3环境条件 3.3.1产品在温度-30~40℃范围内能可靠工作。 3.3.2产品在温度-40~85℃范围内能可靠存储。 3.3.3产品在相对湿度≤95%R.H.能可靠的工作。 3.3.4产品在间歇暴露在振动条件下不会危害到产品的正常工作。 3.4电气性能 3.4.1交流电源基本参数 交流输入电压为:AC22V(±15%);频率:50±1HZ 3.4.2灯具电气性能 3.4.2.1 额定值 额定工作电压:AC22V;频率:50HZ 额定绝缘电压:AC500V 3.4.2.2防触电保护类别:Ⅰ类 3.4.2.3LED路灯应具有过温保护功能。 3.4.2.4LED路灯应有控制电路异常保护,LED路灯必须设置有3C或UL或VED认证的熔断装置,以作为电路异常进过流保护。 3.5灯具外壳性能 3.5.1灯具材质和外形 灯具外壳采用优质高压铸铝压铸制成,表面灰色粉末喷涂处理,具有良好的耐气候性能,表面应能承受机械压力和盐雾、汽车废气及清洗剂的腐蚀。 灯具油漆、喷塑层(镀锌层)应外表美观,厚度均匀、光亮,保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五年无裂纹、腐蚀剥落和变色。 3.6.2灯具外壳耐腐蚀性能:Ⅱ类 3.6.3灯具绝缘等级为Class Ⅰ 3.7安全要求 LED路灯应符合GB7000.5的要求,变通照明用LED模块应符合IEC62031的要求,LED模组用交流或直流供电的电子控制装置应符合IEC61347-2-13和IEC62384的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物资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提供抵扣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的经营资质; 4.投标人应在兰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兰州西车辆段)注册并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五、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附年检记录); 5.具有有效期内银行资信证明或开户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9.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0.相关其他资质。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参加厂商将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资质资料送至或传真到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436号(兰州西车辆段材料科)。 七、其它要求: 1.报价人对报价内容承担全部责任,中标人必须按照用户要求随时供货,按照实发数量定期办理清算手续。 2.报价人需提交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资质文件,资质前审不符合要求时将不能参加网上竞价。 3.中标供应商不得降低产品等级标准,不得提供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不得擅自更改、调整供货型号,产品(品牌),不得无故断供,质量、供货能力必须满足我段安全生产需要,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发生供应产品质量不良,拒不更换,造成损失的由供方赔偿,列入黑名单,取消进入我单位采购市场资格。 4.所有运输、人工及其它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价格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任何费用。 5.报价人所报价格为含税到站价。 八、集中竞价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7日9时 九、集中竞价时间:2015年12月7日11时0分—11时15分 十、招标办联系人:彭飞联系电话:0931—4970515 手机13919295984 十一、纪委监督电话0931—4970920 0931--4925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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