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大涌镇旗南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大涌镇旗南村LED路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大涌镇旗南村LED路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CG-2015-1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1693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大涌镇旗南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地址:中山市大涌镇旗南村 联系方式:曹先生 135318926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0760-88169368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大涌镇旗南村LED路灯采购项目 2.采购表编号:/ 3.采购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8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180000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不予评审。) 4.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须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核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3.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开标时核查原件,无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4.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开标时核查原件,无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须是所投LED路灯的制造厂家或合法代理经销商(若投标人是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灯具制造厂家的授权证明原件); 6.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12月至发出招标公告当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7.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报名时提供:报名申请表原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灯具制造厂家授权证明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7日 15:34 至 2015年12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新村大街二巷10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