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自装卸式垃圾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MC2015-SC-J059 (二)采购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预算金额 (元) 1自装卸式垃圾车项目(国产产品)1辆车辆形式:4*2车型,平头;燃油种类:柴油;排放标准:GB3847-2005,GB17691-2005国Ⅳ,底盘名称:DFA1070SJ35D6,轴距(MM):≥3300,整车尺寸(MM):长≥5660,宽≥1980,高≥2220,发动机功率(KW): ≥70,发动机排量(ML):≥2545,总质量(KG):≥7300 ,额定载质量:(KG):≥3235/3300,整备质量(KG):≥3850 ,箱体容积(M3): ≥5.0,轮胎:7.00R16钢丝胎;采用翻转驾驶室,加强型大梁,带副钢板,气刹制动,方向助力。厢体采用Q235边2.5底3.5mm碳钢板制作,防锈处理。厢体侧部安装垃圾桶提升装置,厢体液压举升自卸,控制方式,手动多路阀控制。135000.00
(三)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谈判文件的购买: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工作日内)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城办事处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2015年12月28日9: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请备注:项目编号)必须在谈判前一天的17时前到帐,以转账的方式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储蓄账户)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52000103080000765 开户行:赣州银行石城支行)缴交,否则响应无效。 (八)联系方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石城县东城区清华苑 联 系 人:刘美涵 18270009702 电 话:0797-5791556 传 真:0797-5791556 邮 编:342700 电子函件:sczb5791556@126.com 户 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赣州银行石城支行 账 号:2852000103080000765 采 购 人: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城县屏山镇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970136688 网 址:http://gzggzy.jiangxi.gov.cn/gzz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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