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衡南县夜景灯光亮化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夜景灯光亮化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HNX2016-A001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YFC2016-A006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4,568,291.41元,共分为三个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 注 |
一包 |
衡南县河滨夜景灯光夜景灯光工程 |
2,870,991.36 |
投标人须分包投标,评标委员会分包评定中标单位。 |
二包 |
衡南县湘江大桥夜景灯光工程 |
1,210,227.75 |
三包 |
衡南县县政府大楼夜景灯光工程 |
487,072.30 |
具体各包号工程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中附件工程量清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4.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信息集成系统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景观照明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备(营业执照中载明包括LED产品、灯具的生产与销售及施工);
(3)所投灯具产品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统认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省级及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湖南省外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内有工商登记注册的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5)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空作业证件(并提供企业在职人员6个月的社保)。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8:30分到11:30时,下午3:00时到5: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2栋2单元2702室
5.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5.4投标申请人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和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即2015年9月-2015年11月);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评分标准中涉及财务指标评分项的须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注:上述所有资质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5.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4日9时30分
6.2、开标时间:2016年1月14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衡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投标保证金:
8.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其中一包投标保证金为:伍万陆仟元整(¥56000.00元),二包投标保证金为: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元),三包投标保证金为:玖仟元整(¥9000.00元)。
8.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8.3、账户名称: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衡阳分行
账 号: 50630188000035067
8.4、缴纳时间:2016年1月13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8.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必须在银行帐单上注明“衡南县夜景灯光亮化工程**包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导致报名被拒的责任。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湖南省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十、与本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0734-8550479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亚军
电 话:0734-2880287 13807347133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衡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阳主任
联系电话:0734-8550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