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加工照明材料(灯杆或灯具等)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3C、CQC、健康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节能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各一份;
5、投标人提供电力电缆生产厂家取得电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携带如下样品:灯杆一段,长度350~400mm,一段为镀锌后喷塑前,一段为喷塑后;提供东湖路8米单杆双臂
路灯高压钠灯光源
250W+150W样品,中标后所有样品留样瑞昌市建设局封存。(不提供样品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开标结束后,中标人须缴纳场地服务费300元、专家评审费1400元;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售价:每份2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及厂家授权书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8日下午14:3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6年1月18日下午14:30分。
十一、答疑: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 1月14日上午9: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到我中心。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中心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回复,需回复的重要内容将在2016年1月15日下午16:00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招标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rcxzfw.com)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十二、投标保证金:投标前,投标人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未中标者待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待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账号:792900064800056(请在备注中注明付投标保证金)。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70792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