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和园教师公寓F区室外照明灯具(庭园灯、草坪灯)采购
南京大学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下列货物及其相关服务。 一、 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室外庭院灯、草坪灯共约160盏,按甲方要求定制。 二、 投标人的必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招标项目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代理商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以上,生产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庭院灯和草坪灯为同一生产商生产。 3、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 投标报名或资格预审必须提供的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副本; 3、 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副本(国税加地税); 4、 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或副本; 5、 产品销售授权证明原件(代理商提供); 注:请提供以上资料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复印件在与原件或副本比对一致后,将原件或副本返还,复印件存档。 8、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提供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2015年下半年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证明无效,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四、 投标报名的时间: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8日的每天9:00至11:30(节假日除外)。 五、 报名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8号南大仙林校区扬州楼304。 六、联系电话:89688969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积极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投标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大学的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