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崇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崇义县关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其自装卸式垃圾车项目进行询价,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D2016-CY-X001 (二)采购内容: 品目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一6立方自装卸式垃圾车(国产产品)1辆总质量(Kg):≤7360 额定载质量(Kg):≥3380 整备质量(Kg):≥3800 外形尺寸(mm):≥5600×1900×2370 箱体容积(m3):≥6 轴距(mm):3360 前悬/后悬(mm):1110/1170 接近角/离去角(°):21/18 轴数:2 轴荷(Kg):2650/4705 最高车速(Km/h):≥90 驾驶室准乘人数(人):2 轮胎数量、规格:6 7.00R16LT14PR钢丝胎 钢板弹簧片数:7/4+6 前轮距(mm):1440 后轮距(mm):1425 燃料种类:柴油 排放标准:GB3847-2005,GB17691-2005国Ⅳ 发动机排量(ml):≥2771 发动机功率(Kw):≥88 车辆制动方式:气刹 要求: 1、自装卸式垃圾车带方向助力、原厂空调,改装部分分别具有遥控和手动操作系统。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车辆手续齐全(整车合格证),45天内负责上好牌(费用在内)。 2、要求自装卸式垃圾车能适用采购方垂直垃圾压缩站,如有冲突听从采购方安排协调解决。 3、中标单位须按采购方要求在车厢上喷好标语。157000.00 合计金额(元)人民币壹拾伍万柒仟元整(¥157000.00)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询价通知书的购买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崇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购买,询价通知书资料费100元/本,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叁仟壹佰肆拾圆整(¥3140.00);须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响应供应商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的前一天17:3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6年1月21日10: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崇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询价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法: 采购人:崇义县关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崇义县关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479755512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崇义县阳岭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吕洲 电话:0797-3827987 传真:0797-3827987 邮箱: gzjdcy@163.com 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崇义县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6011 4132 4700 043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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