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1)供货地点:仪征市滨江新城解放东路(天宁大道—幸福大道)、江城路(解放东路—前进东路)、三将路(真州东路—解放东路); (2)采购内容:广场灯、双挑路灯、单挑路灯等(均不含灯具、不含光源电器、不含地脚笼); (3)供货时间:2016年元月25日前供货完毕。 (4)计划投资额:约20万 2、本招标工程共分 1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3、供货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供货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供货人必须为具备路灯灯杆等材料生产资格的生产厂家。 4、请供货人于2016年元月15日上午 9:00 ~11:30 时,下午2:30~5: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到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报名时供货人应准备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各一份:(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生产资质证书;(5)税务登记证; 6、评标细则: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按本规则确认为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元月13日至2016年元月15日。 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仪征市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中心 地址:仪征市新河西路99号 联系人:裴永来 电 话:18066028600 传 真: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编制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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