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上库产业园区1014路、1017路路灯采购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6/1/18 发 布 站:巴州 联 系 人:赵鹏 联系电话:0996-2913106 工程地址:库尔勒上库产业园区1014路、1017路 建设单位:库尔勒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范围:设备采购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290 类 型:设备采购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6/1/18 报名截止日期:2016-01-22 19: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 暂无 资质说明: (设备采购资质设备采购专业暂无) 建造师或总监 招标内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尔勒上库产业园区1014路、1017路路灯采购已由 库尔勒市发改委以库发改投资(2014)364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尔勒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库尔勒上库产业园区1014路、1017路路灯采购 2.2 建设地址:库尔勒上库产业园区1014路、1017路 2.3 建设规模:路灯200套 2.4 招标范围:路灯灯杆、灯具(LED光源)采购(不含安装) 2.5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290万元 2.6 供货期限:2016年4月30日完成全部路灯灯杆、灯具(LED光源)供货至施工现场(卸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投标人报名时需到人民检察院办理《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必须在两个月内)(办理咨询电话:座机0996-2050180 手机 : 18997610118、18699652113),外地企业在企业所在地办理。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 月 18 日至2016年 1 月 22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 库尔勒市香梨大道壹品千城3栋二单元2102室 报名,联系电话:0996-2913106;报名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须生产厂家在职人员)身份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6年 1 月 18 日至2016年 1 月 27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库尔勒市香梨大道壹品千城3栋二单元2102室持单位介绍信及《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巴音郭楞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库尔勒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 联 系 人:胡常乐 电 话:0996-2075027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壹品千城3栋二单元2102室 联 系 人:赵鹏 电 话:0996-2913106 监督电话:0996-2293002 开户银行:工行库尔勒人民东路支行 账号:301002420902494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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