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城人行道景观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XLZC(JZ)2016-009(二次招标)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其委托的县城人行道景观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并请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公开招标文件编号:XLZC(JZ)2016-009 2、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洛浦县县城人行道景观灯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洛浦县人民政府建设局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5、项目预算:528040元人民币(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6、采购内容:县城人行道景观灯采购项目 7、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2)投标方必须具备经工商局核准的所投标设备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质报名: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经销授权书原件(生产商所属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出具的经销授权书无效);具有履行合同或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支持等能力,外地经销商需提供本地售后企业相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法人机构代码证,协议)。各供应商购买标书时提供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但须加盖公司鲜公章,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自带U盘)。 9、招标文件取得时间及地点: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均为北京时间)。请携带相关资质前来购买标书,地点:洛浦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现场。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中心848会议室。 1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在2016年3月1日携带相关证件副本原件到开标现场由工商局验证投标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商拒绝参加投标。 1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电子版),售后不退。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洛浦县人民政府财政局 开户银行:洛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账号:880010012010100268376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以上账号) 13、联系人:王黎明、刘佳 电话、传真:0903-6622186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