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车厢采购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车厢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编号: TXJ-0392-2016-002批复编号: SFCG2016021800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交货期:20天 采购预算(元):31万元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每辆6.5万元,共13万元;车厢12个,每个1.5万元,共18万元。响应保证金(元):6000元整 采购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苏先生15003925769 采购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先生0392-3360993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先生0392-3221359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本采购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共计约31万元,分别为多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每辆6.5万元,共13万元;车厢12个,每个1.5万元,共18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汽车的生产或经销内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和厂家销售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所投的车辆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在鹤壁或豫北地区有售后服务站,并提供相关证明营业执照),能够保证车辆在本地区后期车辆维护等工作,车辆具备在相关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上牌。 5、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6、供应商具备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政府采购项目在河南省境内的供货业绩一份(须提供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 7、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期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6 年2 月25 日--2016 年3 月2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相应性文件时交纳,未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6 年3月3 日上午8:00至9:0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 年3月3日上午9:00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关于响应保证金的说明: 1、潜在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到账,以鹤壁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 2、账户信息如下:金额:6000.00元 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号:402497002016 联系电话:0392-3362106 3、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中标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携带“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转账凭证(加盖单位盖章)及委托书。 4、投标(响应)保证金退付具体事宜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其他说明:1、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2、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下载地址:见附件。 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