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邹城国际会展中心室外景观灯、旗杆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邹城市孟子湖新区。 招标内容:邹城国际会展中心室外景观灯、高杆灯、庭院灯等共67套(含地脚螺栓及预埋件供应安装,灯杆灯具制作、组装、安装、接线、调试、验收、检测通过,资料整理等一切交付内容);不锈钢旗杆23根(其中净高度21米1根,净高度18米22根),包括旗杆设计、加工、安装、调试(并含地脚螺栓及预埋件、国旗、彩旗的制作、安装)等交钥匙工程。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的供货指令后15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所报货物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强制认证。 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同一品牌产品的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直接点击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3 月 23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邹城市孟子湖新区 地 址: 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 邮 编: 273500 邮 编: 273500 联系人: 张松 联 系 人: 孟祥银 电 话: 0537-5575277 电 话: 0537-5281099 传 真: 传 真: 0537-5272266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a5281099@163.com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37-5317989(政府投资工程交易监管科)/5317967(法制督察科) 招标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7.重要说明 7.1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3月 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