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南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的委托,对(汕头市潮南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道路清扫、洒水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6-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道路清扫、洒水车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内容:道路清扫、洒水车1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33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四.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5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制造商在广东省内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或生产厂家特约维修站; (4)、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严重违法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的,招标人可拒绝接受其投标(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10日起至2016年3月16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6年3月30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开标时间:2016年3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汕头市潮南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金光南路 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77579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3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