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东阳市路灯管理所就路灯管理所维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JCZFCG2016-A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标项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备注 1路灯维修材料采购批165路灯维修材料采购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路灯维修材料销售能力,并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5-13至2016-06-0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东阳市吴宁街道东街67-1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06-03 14:30 七.投标地址: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6-06-03 14:30 九.开标地址: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10000.0 交付方式: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农行东阳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963590104000898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东阳市路灯管理所 联系人:朱鑫 联系电话:0579-89322807 传真:0579-89322807 地址:东阳市路灯管理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05890861 传真:0579-86662682 地址:东阳市吴宁街道东街67-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东阳市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9-86662682 传真:0579-86662682 地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