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ZC2016-N-G-003号
(2)采购项目名称及范围:2016年高新区景观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3)标段划分情况:
第一标段:龙景路龙景花园、供电所景观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二标段:竹园路灏景天下、创新中心大厦、飞思卡尔半导体、自来水公司景观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三标段:竹园路天都花园、苏州外国语学校景观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四标段:竹园路名馨花园、明基医院、新区实验中学、小学景观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注:一个投标单位允许选其中1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选定标段后不得变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采购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5)工期:合同签订后40天安装调试完毕。
(6)质量要求:合格,确保验收一次性通过。
(7)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
第一标段:人民币贰佰柒拾陆万圆整(?2760000.00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叁佰零柒万圆整(?3070000.00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肆佰零陆万圆整(?4060000.00元)。
第四标段:人民币叁佰捌拾壹万圆整(?3810000.00元)。
(8)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至2016年5月20日17:00。
2、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2.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为主要灯具产品的制造厂商或提供灯具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灯具授权使用证明原件(授权使用证明须用电脑打印机,且须注明生产企业固定电话、联系人并提供该联系人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同一品牌、同一标段只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且投标时不得变更该品牌;
(4)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带好所有资料的原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购买):
(1)经办人的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须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由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4)公司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2014年度或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对账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6)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主要灯具产品的制造厂商或提供灯具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灯具授权使用证明。
3、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止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2)工本费:本套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3)发售地点: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中诚公司代理部
4、答疑安排:
(1)答疑会召开时间:2016年5月23日9:30
(2)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会议室
(3)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中诚公司二号会议室
5、投标、开标安排:
(1)投标时间:2016年6月8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8日13: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6年6月8日13:30(北京时间)
(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会议室
6、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高新区城市维护管理处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2-62390713
(2)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 邮编:215004
联系人:孙清武、顾王旭 联系电话:0512-68320475,传真:0512-68079725
7、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