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投标企业须具备3C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6、锂电太阳能路灯需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认证;锂离子电池需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安全认证;锂电智能型太阳能LED道路照明系统需提供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投标人具有锂电池(太阳能)智能储控LED路灯照明节能技术认证证书。
7、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中标后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8、投标人至少承建过一项锂电池太阳能路灯单项合同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供货、安装及调试的类似业绩。(投标时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9、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