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192016055004设备材料资格预审公告津建交开发设备[2016]050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南港工业区红旗路立交桥灯具采购项目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投批[2013]22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353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南港工业区红旗路立交桥灯具的采购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南港工业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南港工业区红旗路立交桥150W高压钠灯146套、1KW高压钠灯48套、150W隧道灯24套、250W高压钠灯397套、400W高压钠灯12套、2*400W 高压钠灯30套、12w的LED栏杆灯437套 2.4 计划交货期:2016年07月30日 至 2016年12月30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南港工业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必须是从事灯具生产、制造的正规企业;注册资金应大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投标单位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 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提供近三年来可证明的相类似的设备供应情况及合同履约情况1个,类似设备供应情况要求涉及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注:1、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携带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售,2、未参加报名及购买资审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ISO9000证书及相关能证明其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件(类似设备供应情况:要求涉及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5 月 19 日 至 2016 年 5 月 25 日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5月20日至2016年05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7.3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俊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邮政编码:300280 联系人:邓春芳 电话:022-63118924 传 真:022-6311800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奎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刘伟 电话:022-25856848 传 真:022-25856848 日期:2016 年 5 月 19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66293359传真:25328805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