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82016050016 重要材料 彰武县南城区二标段道路排水工程暂估价部分材料采购三标段 (招标编号:FXXC201605-3-CG) 一、招标条件 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阜新市兴光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彰武县南城区二标段道路排水工程暂估价部分材料采购三标段进行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建设。根据《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感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本工程投标。 二、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彰武县南城区二标段道路排水工程暂估价部分材料采购三标段 2、供货地点:彰武县南城区 3、项目情况:主要采购潜水排污泵、水泵软启控制柜、格栅除污机、法兰阀门等(详细指标见文件)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行业标准。 7、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50日内。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需具备如下条件: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投标单位需具有营业执照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和能力; ②投标单位需提供税务登记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需对上述标段内容全部进行投标。 3.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5、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的资格审查方式。 四、购买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2)地点: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海州区西山路17号,西山市场310室)。 (3)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第三条所要求的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9:30时。 (2)递交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 (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久伟加气站道西) (3)投标保证金:本工程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万元整)。 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召开的开标会。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名称:阜新市兴光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阜蒙县阜新镇园区路5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418-6323195 招标代理人: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7号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电话:0418-6589865 E-mail :fxxc@163.com 联 系 人:王 帅 日期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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