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桶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桶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DXY-ZC-16025-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 一宁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桶采购项目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型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经营内容),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4.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提供本地化快速服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30万元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3日9时00分至2016年5月27日17时00分。 2.报名方式: 1)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登录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jggzyjyzx.com)报名。 2)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尽快办理入库手续,入库不需收取任何费用。入库方式:登录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第一步:通过“供应商注册”进行网上注册;第二步:通过“基础信息库”---“供应商查询”---“编辑”,上传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详见网站首页(www.njggzyjyzx.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供应商网上报名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及《供应商资质证件上传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因证件上传不合格、资料不全引起的各种后果,责任自负。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收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登录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534-5224440 2)招标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06月12日14时00分至2016年06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06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宁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宁津县阳光大街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86925237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天衢中路天翔大厦22楼2207室。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534-2691588 13805347750 邮 箱:sdxy2691588@163.com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服务咨询单位 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34-5224440
重要通知: 1、各投标人须到宁津县诚信办办理诚信查询《企业及法人诚信查询信息》。 2、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 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征询使用的办法(试行)》(宁办发【2015】5号)“5. 招投标工程。所有单位投资项目、货物服务采购等招标、采购文件中,应对投标人(供应商)提出诚信要求,招标人(采购人)应查询投标人(供应商)信用信息,对于诚信等级高的予以优先考虑,诚信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取消报名资格。 ” 3、因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如项目发布澄清、修改信息,将在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信息将在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为确保各投标人能及时、准确的收到投标项目相关的澄清、修改信息,请各投标人将联系方式务必填写为手机号码。若出现因投标人未填写或填错手机号码联系方式,导致未收到系统短信的,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投标人因证件上传不合格、资料不全引起的各种后果,责任自负。 6、投标人进行注册时必须填写基本户银行账号,已入库未填写基本户银行账号的请抓紧时间填写,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因投标人未填写或填写账号错误,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账或无法退回的,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发布人:德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3日 18时21分2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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